2024年11月01日 星期五

集团公司召开三季度经营分析会

发布日期:2024-10-16 浏览次数:1470

10月14日上午,集团公司三季度经营分析会在总部机关召开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,他强调,要紧紧抓住四季度关键期,创先争优, 狠抓落实, 奋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。

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焦殿志主持会议,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周伟,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陈稼轩、钱四发,总会计师孙夕仁,总工程师傅崑岚,总经济师罗翔,总法律顾问李飞参加会议。

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杨林作总结讲话,对前三季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系统盘点,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;从省委、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前三季度任务完成情况,用详实的对比数据,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,肯定了成绩,指出了存在的问题,并就竭尽全力、狠抓落实,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出了要求。

就做好到年底的各项重点工作,确保圆满收官,杨林指出,要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。聚焦防范重大事故,深入贯彻“八条硬措施”。持续加强学习培训,结合两办《意见》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》等,结合重大灾害事故案例和矿井实际情况,开展“八条硬措施”解读宣贯,进而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、工作举措的指引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聚焦防范零星事故,持续深化“三基”建设,强推岗位规范操作标准,深化班队长队伍建设,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,做实“无视频不作业”,保持“三基”建设一抓三年的定力,对照年度重点任务,久久为功抓好工作落实。

杨林强调,要毫不动摇完成经营目标。要高效组织生产,各单位要对照集团安排的月度计划,细化精排产量、进尺任务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。加强营销,不断优化产品结构,提升产品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。严控成本,抓细抓实降本增效举措。增收创效,制定完成经营指标任务具体工作措施,配套形成考核奖惩政策,积极开拓外部市场,不断提高经济效益。要多措并举积蓄发展后劲。努力做大增量,继续推进省外资源获取。着力做优存量,加快钱营孜电厂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,积极推进省内矿井改(扩)建工程建设,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。要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创新,认真落实“一通三防”等治本攻坚方案,不断增强重大灾害综合治理能力,积极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,推动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。

杨林指出,要持之以恒强化党建引领。抓好上级精神学习贯彻,抓好党建品牌提质提效,抓好三个专项整治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民生民心工程,抓好任务落实补缺补差,推动党建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。要科学精细谋划明年工作,激发基层单位内生动力。强化目标引领,锚定全年既定目标不动摇,坚定信心抓兑现,坚持结果导向、过程管控,拿出时不我待、舍我其谁的勇气,咬定目标、分解任务,聚焦问题、务实举措,做到以天保旬、以旬保月、以月保季,用阶段性目标的完成保障全年各项任务的落实。强化示范带动,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的正职,以“跟我上”的状态抓班子、带队伍,集聚抓落实的合力。强化对账销号,做好年底收官前的各项工作。

焦殿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。一要鼓足干劲抓落实。工作都是干出来的,成绩都是拼出来的。面对波动下行的市场形势,要完成既定四季度的经营任务,坚定信心、鼓足干劲,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,打好攻坚战,以饱满的热情和顽强的毅力全力推进增收创效。

二要聚焦重点抓落实。要确保安全,坚决防范水、火、瓦斯、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,深入推进“三基”建设,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努力消除零星事故,切实打好安全保卫战。要高效生产,围绕四季度目标产量任务,各单位要进一步分解、细化,持续优化工艺工序和劳动组合,努力多出煤、出好煤。要增收创效,坚持向管理要效益,在成本控制、修旧利废等方面想办法、出实招,努力做到少投入、多产出。要推进项目,加强跟踪调度重点项目建设,积极推动省外资源获取落地,不断提升企业发展后劲。要关爱职工,持续办好职代会安排的十件实事,进一步提升职工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三要务实举措抓落实。细化目标任务,对照年初制定的113项重点任务和70项党建工作,认真梳理查找短板弱项对照任务清单,进行对账销号,一体推进各项工作落实。加强协同联动,严格考核兑现,坚决不搞平均主义,让多劳者多得,树立鲜明的效率效益导向。

四要转变作风抓落实。坚持示范引领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对标干、带头干、领着干,坚决不当“甩手掌柜”“二传手”,勇于攻坚克难,注重实绩实效,对集团定下的工作任务,必须不折不扣一抓到底。

周伟通报三季度作风建设情况;钱四发对年底前安全工作进行安排;孙夕仁对完成年度预算工作进行安排;李飞对合规管理工作进行安排。


会议以“现场+视频”形式召开。集团及恒源股份两级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;集团机关部室、财务公司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;省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会场参会。集团机关部室、财务公司副总师及正科级管理人员、各单位不当班的副总师以上领导、科区负责人在本单位分会场参会。